根據法律有關規定,醫學證明是指由執業醫師出具的醫學證明,如疾病證明、病假證明、死亡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等。要求門診醫生嚴格按照癥狀出示診斷書和病假單,并記錄在病歷中。嚴禁給予恩惠。急診病人的病假證明一般不應超過3天。如果加蓋印章,登記證明(或小病歷)必須在病假期間有效,過期后不再加蓋印章,一般不會開具病假證明。如果是醫療證明(用于退休、辭職、換工作、意外事故等),請持有相關部門的醫療證明和病歷,并加蓋醫院指定的專科醫生簽名和印章。
拿到一份懷孕的B超單,首先看宮內有無孕囊、胚芽和胎心。如果有胚芽胎心則確定是宮內懷孕。看宮腔周圍有無液性暗區,也就是宮腔積血,若有宮腔積血,則是先兆流產,需進行相關。看胚芽大小是否予孕周相符,確定預產期是否需要糾正。若B超提示宮內無孕囊,觀察雙側附件有無包塊,如雙側附件有包塊,需高度警惕宮外孕可能。除B超結果外,需結合血HCG和孕酮,判斷胚胎發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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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住院病歷內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頁、入院記錄、病程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輸血知情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同意書、病危(重)通知書、醫囑單、輔助檢查報告單、體溫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病理資料等。
病程記錄是指繼入院記錄之后,對患者病情和診療過程所進行的連續性記錄。內容包括患者的病情變化情況、重要的輔助檢查結果及臨床意義、上級醫師查房意見、會診意見、醫師分析討論意見、所采取的診療措施及效果、醫囑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親屬告知的重要事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