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證明單范文
該患者在我院進行過一段時期(20xx年10月—20xx年4月)的,效果不明顯,病情反復復發,現建議患者到上級醫院進一步。
入院時患者現痛苦面容,右下腹壓痛明顯,麥氏點壓痛、反跳痛()。
入院后急診在局部浸潤麻醉下行“闌尾切除術”,術程順利,術后給予止血、抗感染對癥支持。
出院時情況:現患者一般情況可,精神、食欲佳,二便正常,傷口生長可,無明顯經腫、滲出,傷口縫線尚未拆除。
因“持續性陣發性加重3小時”于20**年7月10日中午12:10入院。
入院時情況及經過:患者入院前3小時明顯誘因出現右側腹部疼痛不適,疼痛性質為絞痛,陣發性加重改變無緩解,伴有惡心感,未吐,于20**-7-10日12:10急診入院,門診以“急性闌尾炎”收入院。
因為工傷出院涉及公司賠償的問題,所以工傷出院時,需要醫院開具的證明一定要記全。
1、關于誤工費:要求醫生寫明需要全休多久,而不是注意休息;
2、關于護理費:要求醫院出具住院期間需要幾人護理及護理的天數;
3、關于營養費:要問清楚出院后是否需要加強營養補充。
病歷一般項目:姓名,性別,年齡,婚姻,民族,職業,出生地,現住址,工作單位,身份證號,郵政編碼,電話,入院時間,記錄時間,病史敘述者(注明可靠程度)。填寫要求:(1)、年齡要寫明“歲”,嬰幼兒應寫“月”或“天”,不得寫“成”、“孩”、“老”等。(2)、職業應寫明具體工作類別,如車工、待業、教師、工會干部等,不能籠統地寫為工人、干部。(3)、地址:農村要寫到鄉、村,城市要寫到街道門牌號碼;工廠寫到;車間、班組,機關寫明科室。(4)、入院時間、記錄時間要注明幾時幾分。(5)、病史敘述者:成年患者由本人敘述;小兒或神志不清者要寫明代訴人姓名及與患者的關系等 .
1、每次就診均應填寫就診日期,急診病員應加填具體時間。
2、請求其他科會診時,應將請求會診目的、要求及本科初步意見在病歷上填清楚,并由本院高年資醫師簽名 .
3、被邀請的會診醫師(本院高年資醫師)應在請示會診病歷上填寫檢查所見、診斷和處理意見。
4、門診病人需要住院檢查和時,由醫師填寫住院證。
5、門診醫師對轉診的病員應負責填寫病歷摘要。
6、法定傳染病應注明疫情報告情況。
醫生想開多久假條都可以嗎?
答:門急診病假證明:急診病人不超過3天;日間門診病人不超過7天;門診特殊病人(如慢病、骨折等)可酌情延長,但一次不超過15天,且須雙醫師簽名。病假證明時間必須記錄在門(急)診病歷中。住院病假證明:患者出院時根據病情需要繼續病休時,根據病情需要,注明“建議”休息,長不超過60天,如患者有延長休息需要,可續開住院病假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