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申請
2.1 申請方應按CNAL秘書處的要求提供申請資料并交納申請費用。
2.2 CNAL秘書處審查申請方正式提交的申請資料,若申請方提交的資料齊全填寫清楚、正確,對CNAL的相關要求基本了解,質量管理體系正式運行超過6個月且進行了完整的內審和管理評審,申請方的質量管理體系和技術活動運作處于穩定運行狀態,則可予以正式受理并在3個月內安排現場評審,申請方造成延誤除外否則應進一步了解情況需要時征得申請耐?夂罌山?諧醴茫?延糜繕昵敕礁旱R勻范ㄉ昵敕絞欠窬弒岡?個月內接受評審的條件,如申請方不能在3個月內接受評審則應暫緩正式受理申請。
2.3 在資料審查協商或初訪過程中,CNAL秘書處應將所發現的與認可條件不符合之處通知申請方,以便其采取相應的措施。
2.4 當申請方申請進行檢測校準或其他能力的認可并得到正式受理后,只要可能將要求申請方必須參加適宜的能力驗證認可流程
首先,實驗室需要依據CNAS-CL01以及CNAS相關應用說明、指南、規則等要求建立管理體系,運行6個月后開展完整的內審和管理評審;期間,實驗室要結合CNAS的能力驗證規則開展相應的能力驗證/測量審核、實驗室間比對工作。
其次,實驗室向CNAS提交申請資料,接受CNAS的文件審核;
再次,通過文審后,接受CNAS安排的現場評審;
后,現場評審后,把不符合項整改資料提交至CNAS,等待取證。
以上時間大約需要一年左右。時間的長短具體也要結合實驗室的技術能力基礎以及體系運行情況而定。
甲級防雷檢測資質
甲級資質單位可從事《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類、第二類、第三類建(構)筑物的防雷裝置檢測,具備如下資格的單位才可申請甲級防雷檢測資質:
(一)基本條件
1.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滿足防雷裝置檢測業務需要的經營場所;
3.從事防雷裝置檢測工作的人員應當取得《防雷裝置檢測資格證》(由各地省級氣象學會考試頒發,名稱為“防雷裝置檢測資格能力評價證書”);
4.具有防雷裝置檢測質量管理體系,并有健全的技術、檔案和管理制度;
5.具有與所申請資質等級相適應的防雷裝置檢測能力和良好信譽;
6.用于防雷裝置檢測的專用儀器設備應當經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或校準,并在有效期內。
(二)甲級資質特殊要求
1.具有與承擔業務相適應的防雷裝置檢測專業技術人員,其中高級技術職稱不少于2名,中級技術職稱不少于6名。技術負責人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從事防雷檢測工作5年以上;
2.近三年開展的防雷裝置檢測項目不少于300個,未發生檢測質量事故,合格率達到90%以上;
3.具有相應的專業設備;
4.取得乙級資質三年以上。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是為加強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以下簡稱質量檢測)管理,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制定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以下簡稱檢測機構)資質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