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定額的工期一律以日歷天數為計算單位。單位工程的工期是指基礎工程破土開工之日起,完成全部工程或定額子目規(guī)定的內容,并達到國家驗收標準的全部日歷天數。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造成的工程停工,經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核準,可按實際停工和處理的天數順延工期;因重大設計變更或建設(發(fā)包)單位簽證后,可按實際停工天數順延工期。 實行冬季施工地區(qū),由于施工技術不允許或經濟不合理,不能繼續(xù)施工的,經建設(發(fā)包)單位同意,可按實際停工天數順延工期,但順延天數,II類地區(qū)不得超過采暖期40%。III類地區(qū)不得超過50%。
工期定額的工期一律以日歷天數為計算單位。單位工程的工期是指基礎工程破土開工之日起,完成全部工程或定額子目規(guī)定的內容,并達到國家驗收標準的全部日歷天數。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造成的工程停工,經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核準,可按實際停工和處理的天數順延工期;因重大設計變更或建設(發(fā)包)單位簽證后,可按實際停工天數順延工期。 實行冬季施工地區(qū),由于施工技術不允許或經濟不合理,不能繼續(xù)施工的,經建設(發(fā)包)單位同意,可按實際停工天數順延工期,但順延天數,II類地區(qū)不得超過采暖期40%。III類地區(qū)不得超過50%。
在工程進度款結算的基礎上,根據所收集的各種設計變更資料和修改圖紙,以及現場簽證、工程量核定單、索賠等資料進行合同價款的增減調整計算,后匯總為竣工結算造價。
竣工結算是在工程竣工并經驗收合格后,在原合同造價的基礎上,將有增減變化的內容,按照施工合同約定的方法與規(guī)定,對原合同造價進行相應的調整,編制確定工程實際造價并作為終結算工程價款的經濟文件。
工程竣工結算的依據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13);
(2)施工合同(工程合同);
(3)工程竣工圖紙及資料;
(4)雙方確認的工程量;
(5)雙方確認追加(減)的工程價款;
(6)雙方確認的索賠、現場簽證事項及價款;
(7)投標文件;
(8)招標文件;
(9)其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