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 三、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四、按照要求參加繼續教育。 五、法律法規規定需取得職業資格的,應具備相應職業資格。
職稱初源于職務名稱,在理論上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和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學術而言,它具有學銜的性質;就專業技術水平而言,它具有崗位的性質。
正高職稱人員則主要包括:教授級高工、研究員、主任醫師、教授及相當職務、農業推廣研究員、譯審、高級記者、級律師及公證員等。
工程師分類:[高級工程師、工程師] 工民建工程師、建筑工程師、環境藝術設計工程師、建設裝飾工程師、建筑施工工程師、建筑水電安裝工程師、給排水工程師、測量工程師、建筑預算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