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 三、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四、按照要求參加繼續教育。 五、法律法規規定需取得職業資格的,應具備相應職業資格。
正高級職稱 (1).大學本科以上畢業,取得副高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2).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分為副高和正高職稱,副高職稱人員主要包括:高級工程師、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高級統計師、副主任醫師、副教授、高級講師、中學高級教師、高級農藝師、副譯審、副研究員、副研究館員、副編輯、主任記者、二級律師及公證員等。
工程師分類:[高級工程師、工程師] 工民建工程師、建筑工程師、環境藝術設計工程師、建設裝飾工程師、建筑施工工程師、建筑水電安裝工程師、給排水工程師、測量工程師、建筑預算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