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 1.熟練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 2.具有獨立承擔較復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工程問題。 3.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能夠撰寫為解決復雜技術問題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 4.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5.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工程師(中、高級)職稱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等級統一考試。考試均為上機操作,每個模塊考50分鐘。每位應考人員必須參加二至三個模塊的考試。1952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免考。應考人員必須在本年度內并在同一考點通過所有規定科目(模塊)的考試,方可取得合格證書,否則成績均作無效處理。首次考試的應考人員可根據考點的報名情況和本人意愿自行慎重選擇考點。
助理工程師,是指初級工程技術人員的職務名稱。在中國高等學校中,任職條件為:(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能力。(2)熟悉并能正確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3)擔負一個方面或某個重要崗位的工程技術工作, 能履行崗位職責。(4)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一年見習期滿后,考核合格,認定助理職稱資格;大專學歷畢業后,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中專學歷畢業后,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有真才實學,貢獻突出者可不受此限)。
職稱評價標準編輯 播報 1.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 3.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