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預抵押登記是否有法律效力
房屋預抵押登記有法律效力。預告登記的本質特征是使被登記的請求權具有物權效力,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的權利性質可視為是一種準物權,預告登記沒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只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抵押權預告登記的目的僅是為了保障將來能對享有抵押權,即權利人依據預告登記享有優先設立抵押權的權利,在抵押權辦理登記生效之前,權利人并不直接享有抵押權,亦不能據此主張享有抵押權。
農村住房抵押貸款程序:
農村住房抵押借款申請,由擁有農村住房所有權的借款人向金融機構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借款人(抵押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二)所抵押房屋所有權證及相應土地使用權證(包括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下同),且權利主體一致;
(三)抵押人(共有人)對抵押房屋的權屬狀況、抵押狀況、同意處置抵押物的書面承諾;
(四)抵押人(共有人)對抵押房屋處置后本人及其所撫養、扶養、贍養的家屬有安居之處的書面承諾〔該承諾需抵押人所在村(社區)簽署證明意見〕;
(五)金融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不得以第三人的農村住房辦理抵押貸款。
個人房產
1、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及發票原件;
2、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
3、配偶身份證原件/房地產共有人身份證原件
公司房產
1、房屋產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購房合同及發票原件
2、企業法人身份證明、法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加蓋公章)
4、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