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貸款,又稱零售貸款業務,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成為一項重要的貸款業務。個人貸款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符合貸款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于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貸款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
個人貸款(Personal loans)(簡稱“個貸”)又稱零售貸款業務,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在西方國家興起的,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成為一項重要的貸款業務。戰后西方零售貸款迅速發展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各金融機構之間競爭日趨激烈,認識到零售業務的重要性;二是戰后西方經濟發展比較穩定,個人收入提高,人們樂于利用貸款進行消費;三是各種征信機構大量出現,使銀行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狀況。
民間私人借貸空放風險性較高,私人借貸代表了不同的個人之間的財務約定,沒有強制執行機構,缺少法律保護。這也就意味著如果您的借貸交易未按計劃執行,您將面臨較高的風險,因為您可能無法挽回損失。對于貸款人來說,如果借款人未能如期償還借款,貸款人就可能遭受重大損失。
私人放貸的風險和挑戰,盡管私人放貸看起來一種靈活、便捷的借貸方式,但是它也存在著一些重要的風險和挑戰。借款人和出借人必須了解和認真考慮這些風險以及如何避免出現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