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和年限 1、博士研究生畢業,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并且取得并擔任中級工程師2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專業工作8年以上,擔任中級工程師5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10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5年以上即可。 4、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并需擔任中級工程師5年以上。 學員們所學的專業也必須是和評審專業相關的專業才可以。
參與的重點項目技術報告,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技術水平,技術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測試數據齊全、準確;作為主要參編者,參與完成省部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或技術規范的編寫。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能夠指導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高級工程師對應于教育類副教授,研究類副研究員,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對應于研究類研究員,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對應于教育類教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中明確2019年2月1日起增設正高級工程師,高級職稱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 。
土建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定條件學歷要求: (1)獲得土建類專業碩士學位,畢業后在崗從事土建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 (2)土建類專業大學本科畢業,畢業后在崗從事土建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3)土建類專業大學專科畢業,畢業后在崗從事土建專業技術工作6年以上,符合土建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定條件。 土建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定條件論文、著作可以為下列任一種形式: 1.正式出版本專業學術、技術專著或譯著,本人撰寫二萬字以上;或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本專業且與本人工作業績相關的學術論文一篇及以上(其中一篇為獨著或作者,但長期在縣及縣以下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參評論文可以為第二作者),且字數不少于1500字; 2.在全國性專業學術會議上宣讀的學術論文一篇及以上(其中一篇為獨著或作者);或在省級學(協)會年度論文評審中獲二等獎及以上的論文,且在相應論文匯編上發表; 3.如沒有公開發表的專業論文,可提供一篇圍繞本人所取得的某項工作業績、從事過的某個工程項目寫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專業技術分析研究文章 (不同于述職報告); (二)土建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定條件論文必須與本人所從事的工作成果、業績、專業密切相關; (三)論文主要審核要素包含:規范性、針對性(主要指針對本人工作成果及業績情況)、實用性、難易性、創新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