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按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后,辦理抵押物撤銷登記手續,抵押貸款合同終止。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有權處理抵押物:
1.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惡意逃廢債務的;
2.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本息的;
3.借款人死亡或失蹤,其法定繼承人拒絕償還貸款本息的。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可以設定抵押的財產屬于不動產,對于動產,一般設定質押擔保方式,物權法另有規定。
根據抵押品的范圍,大致可以分為六類:
(1)存貨抵押,又稱商品抵押,指用工商業掌握的各種貨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制品和制成品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
(2)客賬抵押,是客戶把應收賬款作為擔保取得短期貸款;
(3)證券抵押,以各種有價證券如:股票、匯票、期票、存單、債券等作為抵押,取得短期貸款;
(4)設備抵押,以機械設備、車輛、船舶等作為擔保向銀行取得定期貸款;
(5)不動產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抵押,取得貸款;
(6)人壽保險單抵押,是指在保險金請求權上設立抵押權,它以人壽保險合同的退保金為限額,以保險單為抵押,對被保險人發放貸款。
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具體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購買本市城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買的產權住房(或銀行認可的其他擔保方式)為抵押,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商業性貸款。(抵押貸款是商業性貸款中的一種貸款方式)。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是我國公民因購買商品房而向銀行申請的一種貸款,有關銀行規定,凡符合下列兩種情況之一的,即可申請貸款品種:一是參加住房儲蓄的居民;二是住房出售商和貸款銀行有約定,由房地產擔保企業為居民購房貸款向銀行提供提保 [1]。
提供材料
1、 貸款申請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產權共有人的身份證(暫住證、護照、未成年人出生證或獨身子女證)復印件。
2、 貸款申請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產權共有人的私章。
3、 貸款申請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產權共有人的戶口薄復印件。
4、 貸款人婚姻情況證明(已婚提供結婚證、未婚提供單身證明、離婚提供離婚證)。
5、 貸款人收入證明。
6、 房屋買賣合同原件一本。
7、 買賣合同上所述的出售方簽字的首付款收據。
8、 所購買房屋的產權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