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貸款又分限額抵押與傳統抵押形式兩種,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債權額限度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是有別于傳統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它與傳統抵押制度相比,區別在于:
(1)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為不確定債權;
(2)限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通常為將來的債權;
(3)限額抵押必須預定限額外負擔;
(4)限額抵押權不隨主債權的轉移而轉移。限額抵押權雖然比傳統抵押權的更具有獨立性,但額抵押權仍屬擔保物,其設立方式,效力與傳統抵押權并無本質區別。
其他資料
1.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2.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
3.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4.收入證明
5.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
6.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后一期的銀行對賬單
7.為提高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折、車輛行駛證等等)
抵押房產用于企業經營
需準備資料: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流水、大額資產證明等;本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加蓋公章、公司章程、近1-3年公司財務報表、企業銀行流水、企業經營或融資用途證明資料。
額度:經營用途一般可以申請到房產評估值的七成
利率:利率視銀行政策及借款人資質不同在基準利率上上浮20%以上
年限:一般為五年以內
農村住房抵押貸款程序:
農村住房抵押借款申請,由擁有農村住房所有權的借款人向金融機構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借款人(抵押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二)所抵押房屋所有權證及相應土地使用權證(包括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下同),且權利主體一致;
(三)抵押人(共有人)對抵押房屋的權屬狀況、抵押狀況、同意處置抵押物的書面承諾;
(四)抵押人(共有人)對抵押房屋處置后本人及其所撫養、扶養、贍養的家屬有安居之處的書面承諾〔該承諾需抵押人所在村(社區)簽署證明意見〕;
(五)金融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不得以第三人的農村住房辦理抵押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