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記者(主任編輯):
4.獨立撰寫并出版新聞傳播類專著1部(10萬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新聞傳播類專著2部(個人撰寫12萬字以上)。市(州)及以下的申報人員,獨立撰寫并出版新聞傳播類專著1部(8萬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新聞傳播類專著2部(個人撰寫10萬字以上)。
高級記者(高級編輯):
4.獨立撰寫并出版新聞專著1部(12萬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新聞專著2部(個人撰寫15萬字以上)。市(州)及以下的申報人員,獨立撰寫并出版新聞專著1部(10萬字以上),或合著并出版新聞專著2部(個人撰寫12萬字以上)。
附則:
本條件所稱“新聞傳播類專著”是指正式出版的有標準書號ISBN978—7和在版編目(CIP數據)的新聞傳播類著作,不包括個人新聞作品“匯編”“選編”“文集”等成果。
新聞專業學術專著:
《*******編輯出版學*****》
《數字媒體*******》
《新聞采編****》
《當代廣播******技術》
《新媒體****中國電視文化節目*****》
《電視藝術*****》
《大數據****新聞業***》
《***無線電****》
《新媒體時代*****發展研究》
《古典文學***《紅樓夢》**傳播學研究》
《廣播電臺主持人*******》
國內獨立ISBN書號+CIP數據核字號,征集主編(3人)、副主編合作出書。省級以上出版社,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可查,24年、25年評職稱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