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規則
1、客戶申請
按要求填寫貸款申請書。
2、客戶提交材料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薄,居住證明。有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配偶的居民身份證及相關身份證明材料。
(1)、個體業主的營業執照和納稅憑證等。
(2)、所申請的貸款要求提供擔保的(含抵押、保證)應提交擔保材料。
3、審查
(1)客戶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加蓋的公章是否清晰,貸款企業名稱與營業執照是否相符,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規范性、真實性、有效性。
(2)信貸業務的幣種、期限、金額、擔保方式、借款用途與協商的內容。
是否相符。
(3)信貸業務申請用途、期限、金額、擔保方式及委托代理人基本情況與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是否一致。在有關決議上的簽章人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組織文件規定。
(4)經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及其他有效證明。
(5)抵押或保證材料的審查,抵押物是否充足,保證人是否有能力足額保證。客戶申請材料審核后,如材料不全,經辦人需將申請材料退還客戶,并做好解釋工作。如材料齊全,再核對原件并由客戶在影印件上簽署原件與復印件一致的簽名。確認后再填寫《信貸業務評價交接單》。進入調查階段,應在半個工作日內完成。
4、信用評價
(1)客戶的整體資信狀況,含人民銀行的信用狀況和社會信用狀況。
(2)資產負債狀況,房產狀況。
(3)貸款用途,還款來源是否可靠。
(4)抵押或保證是否可行。
5、審批
6、落實貸前條件
7、簽訂合同,包括保證或抵押合同
8、支用
9、信貸登記
10、會計核算
11、貸后檢查
12、貸款回收
已貸款的房產可再次抵押貸款。當初買房已經按揭貸款的房產,或是已經抵押貸款的房產,按現市場價格重新評估,可再次申請二次銀行抵押貸款。貸款人提供相應貸款申請材料即可申辦。
擔保方式
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于貸款抵押;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責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個人貸款用途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1、個人貸款要有明確用途,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交易背景真實,不得虛構交易背景和貸款用途;
2、個人貸款的使用應遵循誠信原則,符合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用途,根據國家現行規定,貸款資金不得違規進入股市、房地產開發等國家明令禁止進入的領域;
3、貸款購買住房的,應按照國家規定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根據國家現行規定,消費性貸款禁止用于購買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