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學流程
1、學生因生病原因,經校醫院提出病情診斷意見及休學建議,由學生以書面形式提交申請,填寫休學申請表。
2、院(系)領導批準后,報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3、對符合休學條件的教務處教務辦公室審核后,可以開具離校通知書。
4、學生憑離校通知書辦理離校手續。
5、學生憑全額結轉的離校通知書到院教學辦領取休學證回家休養。
休學理由有哪些
1、因病由學校指定的醫院診斷,必須停課,休養時間占一學期總學時的三分之一以上;
2、在一學期內請假或缺課時間達到該學期課程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者(準予部分免聽者除外);
3、由于特殊原因,本人申請或學校認為必須休學。
4、休學申請須填寫休學申請表,并附有關證明,經所在學院簽字后,報教務處批準。
5、學生休學的期限一般為一年。在學校批準的情況下,因病休學可以連續兩年,但累計不得超過兩年。對于休學后復學未滿一學期的學生,應視為連續休學。未經批準擅自離校休學的,視為自動退學。
法律分析:診斷證明
患者姓名:李某 ,性別男 ,年齡33 歲,身份證號:××××××,家住××市××區,由于飲食不注意,于2019年12月20日住院,于2020 年 1月1日經診斷為 腸胃炎,已經住院10天,但未完全康復,身體還很虛弱,不適宜繼續上學,如果繼續上學,學校餐廳飲食可能不夠清淡,會造成反彈,此病需要有人在身邊照顧,發生問題需緊急送往醫院建議服用適當后須適當在家休息,本院為正規三甲醫院,情況屬實,特此證明。
×××××××
xxxx年x月x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法律分析:病歷證明是指病人的出、入院證、出入院記錄、特殊檢查報告(比如B超、CT等),有這些基本上就能證明你的病情。 病假條是請假專用的證明,去醫院看病掛號對應相應的病情會給你開。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八條 醫療機構或者其他有關機構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其執業證書或者資格證書:
(一)承擔尸檢任務的機構沒有正當理由,拒絕進行尸檢的;
(二)涂改、偽造、隱匿、銷毀病歷資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