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資金需求者在銀行貸款簽訂協(xié)議時顯得非常的隨意。其實這種瀟灑行為說明了他們缺乏良好的融資理財意識,往往就會在貸款時多掏利息,造成人為的“高息”。因為有些銀行的貸款形式會讓資金需求者在無形中多掏利息。例如,留置存款余額貸款和預扣利息貸款。
對借款人及其負責人還應專項審查為減輕貸款人的道德風險,對借款人及其負責人還應專項審查金融機構在發(fā)放貸款時,除了審查借款人的資格、條件、經營狀況等情況外,還要對企業(yè)的投資人及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者的個人品質加強審查和控制,包括: (一)對董事長、總經理、廠長、經理等主要人員有賭博、吸毒、嫖娼、包養(yǎng)情婦,經常出入歌舞廳、桑拿場所,過度操辦紅白喜事,購買與其經濟實力不相稱的高級轎車、經常租住高級賓館等行為的,其企業(yè)貸款必須從嚴控制。 (二)對家族式的集團或公司的貸款必須從嚴控制。所謂家族式集團或公司,是指集團及其子公司或分公司的主要負責人、企業(yè)內部的主要領導崗位全部或主要由有血緣關系的人員及其家屬、親屬擔任的企業(yè)。 (三)對法人代表持有外國護照或擁有外國居住權的,其企業(yè)、公司國外有分支機構的,其家庭主要成員在國外定居或者在國外開辦公司的企業(yè)的貸款要從嚴控制對其法人代表出國及企業(yè)的資金往來要密切關注。特別是對將資金轉移到國外或資金用途的不明的轉賬行為,要進行嚴格的審查、監(jiān)督并及時制止。 (四)貸款前要對企業(yè)法人代表的兼職情況進行調查。對于一人兼任多個企業(yè)法人代表的關連企業(yè)的貸款,必須從嚴控制。 (五)審查貸款時,必須以借款人的資格、條件、經營狀況、還款能力、企業(yè)主要負責人的品質等為依據,不得因借款人的政治身份,比如“勞動模范”、“先進分子”、“華僑”、“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等為依據,降低貸款條件或不按規(guī)章制度發(fā)放和管理貸款。 (六)借貸關系只發(fā)生在當事人之間。對那些通過或利用領導、親屬、朋友、同學、戰(zhàn)友等關系打招呼、寫條子介紹的貸款,不得放松對貸款條件的審查。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不予貸款。 (七)發(fā)放擔保貸款時,要對借款人與擔保人的關系進行認真調查。對借款人與擔保人屬同一集團公司的企業(yè),貸款要從嚴審查。非獨立法人的分公司提供的擔保無效。
一般來說貸款,購房貸款一般是不需要擔保人的,但是如果購房者年齡不滿18歲或者收入較低者就需要擔保人擔保。一旦成為了擔保人,如果貸款人無法償還貸款的時候,擔保人就會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也就是說銀行會找擔保人來償還剩余的貸款,所以在成為別人的擔保人之前,貸款公司慎重提示:一定要慎重考慮風險哦。
理性消費是合理使用信用卡的前提。近年來,一些消費者在個人收入無法滿足消費需求時,往往會辦理多張銀行信用卡進行循環(huán)透支消費,一旦個人賬務管理不善,可能會陷入“以卡養(yǎng)卡”的債務怪圈。更有甚者,少數(shù)消費者在信用卡也無法滿足自身需求時,會通過其他途徑借款,極易落入非法高利貸陷阱,終債務纏身,給個人和家庭帶來嚴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