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證金的比例是有規定的,其比例為工程造價的5%~10%,具體執行比例由招標方根據工程造價情況確定,一般情況是工程造價越高比例應該越低,因此具有相對的固定性,招標人不能漫天要價,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履約保證金作為招投標活動以及政府采購工作中常見的一種特殊的擔保方式,因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沒有直接規定,導致實務中對其法律性質及后果有不少爭議,有違約金說、定金說和質押說等觀點.
關稅保付保函產品特性
(1)受益人為海關,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無理索賠。
(2)申請人交納關稅屬履行法定義務,一旦違約會面臨后果嚴重,因此申請人違約可能性小。
2.產品主要風險點
(1)申請人信用風險。
(2)技術性與合規性風險,主要指在合規性材料審核及保函文本編輯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風險。
見索即付保函建立的各個契約關系是互不相同的。擔保人對受益人的責任只是由開出保函而產生的,其履行付款責任的惟一條件是在保函有效期內收到索款要求書和保函規定的并與保函條款相符的其他單據。擔保人不是基礎合同當事人,所以對合同的履行與否并不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