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注意事項
1、工作平臺應有專人操作、保養、維護;
2、工作平臺至少有兩人操作,應在互相配合下進行操作,平臺工作人員必須索扣帶;
3、在現場使用中,距離整機10m范圍內不得有高壓電線;
4、平臺載重量不應超過額定荷載800kg(包括人體重量);
5、當發現平臺傾斜時應及時調整,保持水平兩邊相差不超過15cm;
6、平臺在正常使用時,嚴格使用電動制動器及鎖剎車,以免引起意外事故;
7、當鎖鎖住鋼絲繩后,應把吊籃稍稍向上開,將鎖打開,吊籃方能繼續上下工作;
8、平臺懸掛在空中時,不能拆裝;
9、提升器采用20#機械油,潤滑油應定期更換,次使用時間20~30天須換新油,以后可根據情況6~12個月更換一次;
10、當上限位報警器作用后,平臺自動停止,這時應將平臺降低,使上限位開頭脫離上限位塊;
11、平臺內載荷應大致均布,否則會發生傾斜現象;
12、吊籃使用應符合有關高空作業規定,一般在雷雨、下霧天氣或六級風以上不宜使用;
13、吊籃使用結束后,關閉控制箱及總電源,并將提升器、鎖用塑料紙包扎,防止雨水滲入;
14、吊籃不適用于在酸堿液體、氣體下使用,不得已用吊籃時,應將提升器、鎖與腐蝕性氣體、液體隔離,并小心使用。
1. 吊籃安裝工作前,務必編寫重點組裝及應用計劃方案,并報總承包、監理公司審核通過。
2. 建筑吊籃應嚴苛遵循商品使用手冊規定做好組裝。
3. 維護鍍鋅鋼絲繩底端應組裝重錘式,并確保重錘式距地150~200mm。
4. 設定單獨鋼絲繩,且應穩定在框架結構上。
5. 性鍍鋅鋼絲繩、工作中鍍鋅鋼絲繩務必設定于獨立自主的連接銷前提下。
6. 吊籃配重嚴苛按照方法中規定設定,承重總數無缺少、損壞,承重應、牢固地組裝在配關鍵上,并采用避免遺失對策;承重需標著品質印痕,且凈重務必所有作用于電動吊籃后支架上。
7. 吊籃配重務必采用牢固、強度高、難于損壞的材料,優先選擇采用實體線生鐵材料,且上邊標識有品質印痕。
8. 電動吊籃支架架設于鋼管腳手架處時,載重鋼管腳手架務必編寫專項方案,按計劃方案架設并經歷收、貼到懸掛標志后才可架設電動吊籃。情況下應將載重鋼管腳手架做為重大風險開展監管。載重鋼管腳手架務必設定工作人員查驗通道。
9. 挨近外架置放電動吊籃時,確保電動吊籃間距外架間距超過20cm,且應設定防偏移對策。
10. 吊籃作業應用的錘頭、螺絲刀、螺絲起子等專用工具務必根據捆扎繩與電動吊籃籃體捆扎在一起,避免出現意外爆出。零散原材料、專用工具應存放于電工工具包內。
11. 電動吊籃籃體挨近建筑物一側,應設定防碰撞對策。
12. 電動吊籃剛需置放散稱原材料時(比如需開展外墻貼磚、大理石干掛工作),籃體四周均要以金屬片或鋼絲網片開展封閉式,底端連板務必嚴實。
13. 電動吊籃工作經驗收完,需要在籃體上張掛電動吊籃驗收牌、操作規程、電動吊籃標識牌,各種標識標牌務必統一制作,擁有良好的防水防雨、防曬隔離特點,不能隨便用A4紙型打印出貼到。
14. 吊籃配重支撐架、籃體里各自設定日檢表,每班工作前設專職人員對電動吊籃進行檢查,查看及格側后方可工作,電動吊籃產權單位項目外包專業技術人員總數應符合當場要求。
15. 吊籃作業下邊地區務必以工具化防護欄桿(或鐵鏈子)開展防護,防護地區務必超過吊籃作業墜落半徑范疇,且需設定標志牌給予告之。警示地區內不得堆積不相干原材料、禁止堆積易燃性原材料。
16. 針對電動吊籃警示很有可能影響交通行駛的地區,需提早開展交通出行導航整體規劃,與此同時設定專職人員在很有可能受到影響地區開展照護、導航。
17. 對有可能進到吊籃作業地區的各種洞邊、通道以工具化護欄開展封閉式。
電動吊籃的日常運用維護保養,也更為苛刻。例如,停用5日以上的電動吊籃運用前,處理電動吊籃實行集中整治并有檢查記錄。
倘若遇到交通違法實施者和要求冒險工作中的情況,操作過程職工在實際操作中有支配權說“不”。
高處作業的歷程中不可缺少的就是工程項目電動吊籃,但是選擇合適并且靠譜的工程項目電動吊籃至關重要,關系到高處作業者的人身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