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掛機構
懸掛機構是架設于建筑物作業(yè)面的頂部支承處,過鋼絲繩來承受懸吊平臺、額定載重量等重量的鋼結構架,均使用二套懸掛機構。懸掛機構施加于建筑物或構筑物支承睡上的作用力應符合建筑結構的承載要求。
電源電纜
電源電纜連接于電源和電箱之間,是為懸吊平臺升降輸送電能的導體。提升設備:市場上主要有zlp-630型電動吊籃,改型號標準為國家執(zhí)行標準。依靠人工動力打到升降的吊籃在與動力上嚴重不足,國內大多數(shù)地區(qū)已禁止該品種的使用。但目前內蒙古地區(qū)以及東北地區(qū)仍在使用。
電動吊籃主要由兩部分組成,鋼梁支撐平臺與工作懸掛平臺組成,工作懸掛平臺目前市場為1+2+3米共計6米組成,長度在不超過6米的情況下可任意組裝。提升高度為100米,可定制120米或更高。更多詳細內容請參閱“電動吊籃詳細內容解釋”一文。
為確保吊籃施工,必須建立由吊籃操作人員和專職人員相結合的常規(guī)檢查和保養(yǎng)圍護制度,確保吊籃的正常完好狀態(tài)。
檢查
新安裝、大修后及閑置一年或懸空停置兩個月以上的吊籃,啟用時必須由經過培訓的專職人員進行使用前檢查、驗收后方可啟用。
吊籃的拆卸、退場
拆吊籃前必須對工程進行質量驗收,通過后方開始拆除。
預先要了解拆除吊籃的順序、運輸?shù)姆椒ā⒔怏w的場地、人員的配置、天氣的情況。還要對拆卸人員進行必要的交底。
拆除懸掛機構時,作業(yè)人員一般處于高處臨邊位置,要特別注意。還要對施工成品進行保護,垂直運輸盡量使用外用電梯等運輸設備,運輸中應避免超載搬運過程中避免碰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