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采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于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jù)、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xù)清償。
程序簡單、放貸過程快、手續(xù)簡便。小額貸款公司貸款程序簡單,貸款按照客戶申請、受理與調查、核實抵押情況、擔保情況、貸款委員會審批、簽訂借款合同、發(fā)放貸款、貸款本息收回等管理。一般在貸款受理之日起7天內辦理完畢,比在銀行貸款方便,也比較快捷,相比民間借貸,利息要低很多。
小額貸款社會風險小。小額貸款公司不非法集資、不放高利貸、不用社會閑散人員收貸。其集資、放貸、收貸都有自己的執(zhí)行辦法,而且只貸不存,不涉及公眾存款問題,社會風險小。
個人小額短期貸款是指貸款人為解決借款人臨時性的消費需要而發(fā)放的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在30萬元以下、無需提供擔保的人民幣信用貸款。 [1]借款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shù)爻擎?zhèn)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