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歷服務:
病假條、CT/B超檢查報告、懷孕證明、診斷證明、各項病例單據;
病歷單、診斷證明書、疾病處理意見書(病假條);
門診/住院繳費票據、用藥費用明細清單等。
醫院一般不可以直接開病假條,但是經正規醫院的醫師檢查后,可以為病人開具疾病診斷書、健康證明書等材料,而勞動者可以攜帶該材料去申請用人單位開病假條。
住院收據是每個病人出院時,醫院利用電腦打印出具的醫療機構住院收費專用票據。
住院收據是醫院給病人開具的關于住院費用的重要原始憑證,一般沒有使用發票的話都應該使用住院收據。住院收據并不是日常所提到的白條,而是作為一種收付款憑證,能否入賬要看住院收據的種類及使用范圍。
開醫院證明流程:如果是門診,需要帶著門診病歷,去醫院,找看病的醫生開疾病診斷證明書。 開病假證明,應到具有資質的正規醫院,首先要根據具體病癥掛不同科室的號,經門診醫生確診疾病后,提供方案。 要求經治醫生開具診斷證明并蓋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