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許可并依法注冊執業的醫療機構專業人員,可以簽署與其執業類別和范圍相關的病假單。病假時間必須同時記錄在門診(急診)病歷或患者出院記錄中。 醫生開具的病假證明必須注明就診當天的日期并蓋章。因病需要請假的,一般急診病假不超過3天,門診病假不超過1周,慢性病不超過2周,特殊情況不超過1個月(須經科室負責人批準簽字)。病假證明上的病假建議僅供患者和病房參考。 類似情況,如不對患者進行檢查、偽造、違規開具病假證明等,應當按照《醫師法》要求出具,醫療機構按照醫院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理,將造成嚴重后果。
《病歷書寫基本規范》 第十六條 住院病歷內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頁、入院記錄、病程記錄、手術認可書、麻醉認可書、輸血知情認可書、特殊體檢(特殊)認可書、病危(重)通知書、醫囑單、輔助體檢報告單、體溫單、醫學影像體檢資料、病理資料等。
醫院收費票據解釋
(1)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患者本次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中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金額。
(2)其他支付:患者本次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中按規定由門診大額、退休補充、殘軍補助、單位補充[原公療]等基金或資金支付的金額。
(3)門診大額支付:患者本次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中按規定由醫保大額基金支付的金額。
(4)退休補充支付:患者本次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中按規定由退休補充基金支付的金額。
(5)殘軍補助支付:患者本次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中按規定由殘軍補助資金支付的金額。
(6)單位補充[原公療]:患者本次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中按規定由單位補充[原公療]基金支付的金額。
想休學一年,去醫院開證明,一般需要提供工作單位證明和學校出具的證明。
如果患者在工作單位證明上能夠明確地顯示,該單位可認證學生的學業狀況,以及該學生是否患有與工作相關的疾病,如果沒有,患者可持該單位的身份證明到醫院進行就診。此外,如果患者不同意去醫院就診,也可以持該單位的身份證明到醫院,向當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咨詢,根據醫生的建議進行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