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考試并獲得相應級別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從事相應專業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從獲得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取得高級資格,可聘任高級工程師職務。
各職稱系列均設置初級、中級、高級職稱,其中高級職稱分為正高級和副高級,初級職稱分為助理級和員級,可根據需要僅設置助理級。 職稱評審標準分為國家標準、地區標準和單位標準。 各職稱系列國家標準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 地區標準由各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標準,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 單位標準由具有職稱評審權的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標準、地區標準,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 地區標準、單位標準不得低于國家標準。
評審職稱一般需要職稱申報人具備有一定的學歷水平,一般學歷大專,工作了一定相應的年限,取得一定工作業績和榮譽成果,通過了單位審核,可以向職稱評審委員會提交評審材料,經過評審委員們綜合考察評價后可以獲得相應的職稱資格,并可以獲得政府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認可,按照相關政策給予相應的職稱待遇。雖然當今我國職稱評審制度上還存在很多不足之處,但從整體上來說,在任用、提拔人才方面還是有發揮有效的作用的。
高級工程師 1.系統掌握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跟蹤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練運用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在相關領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獨立主持和建設重大工程項目,能夠解決復雜工程問題,取得了較高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取得工程師職稱后,業績、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或承擔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投入生產,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于國內較高水平; (2)作為主要發明人,獲得具有較高經濟和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 (3)參與的重點項目技術報告,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技術水平,技術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測試數據齊全、準確; (4)發表的本領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專家認可; (5)作為主要參編者,參與完成省部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或技術規范的編寫。 4.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能夠指導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5.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5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6.不具備前項規定的學歷、年限要求,業績突出、作出重要貢獻的,可由2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推薦破格申報,具體辦法由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