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是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種借款。我國短期借款按照目的和用途分為若干種,主要有流動資金借款、臨時借款、結算借款等等。按照借款方式的不同,短期借款還可以分為保證借款、抵押借款、質押借款、信用借款。
臨時建設融資 臨時建設融資用于支持房屋公寓、辦公樓、購物中心及其他性建筑的建設。盡管所涉及的建筑是性的,但貸款本身是臨時的。貸款為建筑商提供資金雇傭工人、租用建筑設備、購買建筑材料以及整理土地。建設期滿,銀行貸款通常由另一貸款者(其他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發放的更長期的抵押貸款償還。通常,銀行在建筑商或土地開發商取得了抵押貸款的承諾,保證建設項目完成后能取得該項目的長期融資時,才會向客戶發放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working capital loan)給企業提供短期信貸,期限從幾天到一年左右。流動資金貸款主要用來滿足企業客戶生產和資金需求的季節性高峰。信貸額度根據生產商在6~9個月期限內任何時刻對銀行貸款的需求來決定。如果借款者在展期之前償還了全部或大部分貸款,這種貸款通常可以展期。 流動資金貸款通常是以應收賬款擔保或以存貨作抵押,并且在批準的信貸額度內按實際借入金額計算浮動或固定利息。對未使用的信貸額度要支付承諾費,有時是按全部可獲得資金支付。通常還要求客戶保留補償性存款余額(compen—satingdepositbalance),其額度根據信貸額度的一定比例確定。
自償性貸款 自償性貸款(self-liquidating loan)通常用于企業購買存貨,以出售存貨所得現金償還。這種貸款便利企業內的正常現金循環。具體過程如下: (1)用從銀行借人的現金及其他現金購買原材料、半成品或產成品等存貨。 (2)生產出產品或將產品上架以備銷售。 (3)銷售產品(通常是賒銷)。 (4)用收取的現金現款或賒銷付款償還銀行貸款。在這種情況下,貸款的期限開始于企業需要現金購買存貨,結束于(一般在60~90天后)企業賬戶上有現金來出具支票償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