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條件(Unconditional或on Demand)銀行保函; 銀行見票即付,不需業主提供任何證據。業主在任何時候提出聲明,認為承包商違約,而且提出的索賠日期和金額在保函有效期的限額之內, 銀行即無條件履行保證,進行支付,承包商不能要求銀行止付。當然業主也要承擔由此行動引起的爭端、仲裁或法律程序裁決的法律后果。 對銀行而言,他們愿意承擔這種保函,既不承擔風險,又不卷入合同雙方的爭端。
承包商履約保證擔保的擔保金額不得低于承包合同價的10%,但采用經評審投標價法中標的工程,承包履約保證擔保金額不得低于承包合同價的15%。
預付款支付保證擔保的作用 采用這種辦法,既可以有效保障業主合法權益,又可對施工企業提高資本有機構成形成一種激勵機制,促使企業合理配置資金,立足長遠,增強企業活力,逐步改變"打工性質"的企業經營機制,為"恒者恒強,優勝劣汰"打下經濟基石。預付款擔保在發包人支付預付款之日至發包人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收回全部工程預付款之日有效,預付款保函隨著業主按照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并逐步扣回,預付款擔保責任隨之逐漸降低直至終消失。
銀行保函又稱“銀行保證書”、“銀行信用保證書”或簡稱“保證書”。銀行作為保證人向受益人開立的保證文件。銀行保證被保證人未向受益人盡到某項義務時,則由銀行承擔保函中所規定的付款責任。保函內容根據具體交易的不同而多種多樣;在形式上無一定的格式;對有關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處理手續等未形成一定的慣例。遇有不同的解釋時,只能就其文件本身內容所述來作具體解釋。其主要內容根據國際商會第458號出版物《UGD458》規定:⑴有關當事人(名稱與地址)。⑵開立保函的依據。⑶擔保金額和金額遞減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