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貸款是指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能力或已經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因創業或再創業提出資金需求申請,經銀行認可有效擔保后而發放的一種專項貸款。創業貸款主要是面向本地區的大學生及個人的一種激勵型貸款。一般利率較低。
創業貸款可以解決城鄉百姓就業問題,變受雇就業為自我創業,進而激發人的創造潛能。提供持續的信貸服務,可以有效地防貧后再出現返貧現象。創業貸款,旨在突出和鼓勵自我創業的就業形式,以區別于受雇就業形式下的個人消費貸款。
經營貸款辦理流程
(1)客戶申請
(2)業務經辦機構受理及調查
(3)業務經辦機構審查
(4)業務經辦機構簽批
(5)總行審貸機構或授權機構初審
(6)總行審貸機構或授權機構終審
(7)放款
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條件包括:申請人員須是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未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手續、無不良信用記錄、未在非本人創辦經營實體就業的本地戶籍勞動者和在校大學生;申請人員須在本地創辦企業、個體工商戶(含經認定的網絡創業)、民辦非企業等經營實體,且營業證照注冊時間或網店創辦時間在以后;對經營實體非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投資人申請本貸款,其在該企業所占須在30%以上;借款人家庭其他成員不得以相同范圍、性質的經營項目重復申請創業擔保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