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與無抵押 一、從貸款性質上來講,無抵押貸款屬于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屬于保證(或擔保)貸款; 二、從貸款利率上來講,無抵押貸款的利率會遠遠高于抵押貸款的利率。一般利率會是抵押貸款2-3倍。 三、從貸款年限上講,無抵押貸款的年限比較短,一般不會超過3年。抵押貸款年限可長、可短,可以是一年的,也可以長至20年。還款壓力較小。 四、從貸款金額來講:無抵押貸款金額一般都比較小,它是根據貸款人的工資、流水、負債等來進行評判的。從而決定貸款金額。 抵押貸款主要是根據抵押物的價值來確定貸款金額,如果貸款金額比較大,還要考量貸款人的還款能力。 五、從貸款發(fā)放的時間來講,無抵押貸款貸款審批時間較短,一般3-5天就能拿到貸款;抵押貸款從審批---抵押登記---放款,需要2-3周的時間。
抵押人應提供的資料: 1.抵押人同意抵押的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 2.抵押人的資格證明; 3.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證明; 4.抵押物基本狀況; 5.其它有關資料。
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為更好地支持“三農”發(fā)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增加貸款種類,保證貸款。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條 抵押貸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時,愿以自有或第三人財產作保證的一種貸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時公司有權處理其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辦理抵押貸款遵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平等、協(xié)商的基礎上簽訂抵押貸款合同。 第三條 抵押物的范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筑物、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 以享受國家優(yōu)惠政策購買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額以抵押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為限;有經營期限的企業(yè)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過其經營期限;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以房屋作抵押的應將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采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于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xù)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