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貸利率:
私人之間的借貸利率是由借貸雙方約定而成的。我國規定,高出央行基準利率4倍的借貸,對于高出部分,國家法律將不給予保護。因此,為確保資金的性,借貸雙方在約定借貸利率的時候,需要注意利率的上限規定。
資金的供需是工商社會的重要課題,借錢遇轉,在日常生活中極為常見。借貸,在法律意義上,是指由貸方與借方成立一項“借貸契約”,貸方將金錢所有權移轉給借方,到期時由借方返還同額的錢。由于民間的金錢借貸關系日形普遍,其因金錢借貸所發生的紛爭也格外頻繁,有關借貸的法律常識也成了人們消費生活中的必備工具。
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并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是指貸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購房屋產權的基礎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人作為貸款擔保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當前,一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商為擔保人。
貸款費用:
(1)律師審查費。在申請貸款的過程中,銀行要求申請人必須提供由銀行委托的律師出具的關于個人資信的法律意見書,這項費用一般是由申請人負擔。廣州的這項費用是由銀行來承擔。律師的委托費一般是貸款額的3‰。
(2)公證費。貸款申請人為夫妻一方或者共同購房人一方的,其他共有人要對是否同意將房屋抵押給銀行作出聲明,這個聲明需要公證。
(3)產權登記費。購房者在拿到房產證以后,要到登記機關進行抵押登記,要交登記費用。
(4)保險費。借款人在申請抵押貸款時,要給抵押物辦理財產保險。在抵押期間內,保險單由貸款人,即由貸款銀行保管。不同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費費率略有不同。 從銀行獲得貸款所涉及的公證費、抵押登記費、保險費、鑒證費、評估費、契稅、印花稅等有關稅費都需由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