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診病人應重點記述前次就診后各項診療結果和病情演變情況;體檢時可有所側重,對上次的陽性發現應重復檢查,并注意新發現的體征;補充必要的輔助檢查及特殊檢查。三次不能確診的患者,接診醫師應請上級醫師診視。與上次不同的疾病,一律按初診病人書寫門診病歷。
醫院管理方面:大量的病歷資料分析可以客觀地反映出醫院工作狀況、技術素質、醫療質量、管理措施、醫德醫風等醫院管理水平。病歷中的許多素材是國家衛生統計的重要指標。因此,檢查病歷、分析病歷,從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是了解醫院工作狀態、提高醫療質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加強醫院管理、提高醫院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出院證明的辦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由醫生開具出院證明:在醫生查完房后,醫生會開具出院報告。這個過程可以在護士站里面的醫生辦公室進行。
2.到護士站前臺進行醫保費用報銷:如果有醫保費用需要報銷,可以到護士站前臺辦理。同時,取回暫扣的,如果有門診費用報銷,則到一樓大廳辦理。
3.窗口取號,等待叫號:需要到住院部一樓的出院結算窗口辦理結賬,并持出院確認單、身份證、社保卡辦理相關手續。
4.費用審核:護士會為您審核住院費用,這個過程可能需要大約1小時。費用審核完成后,會發放出院確認單。
5.取藥和結算:如果有出院帶藥,需要到門診藥房取藥后才能辦理結算。結算后的出院確認單需交回護士站。
6.收拾個人物品并辦理出院:在完成上述步驟后,可以辦理出院手續,并收拾好個人物品,然后開心地回家。
請注意,具體的辦理流程可能會因醫院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建議在辦理前向主治醫生或醫院工作人員咨詢具體的辦理細節。
辦理出院攜帶資料如下:
1.自費患者/城鄉居民醫保(新農合)患者:出院診斷證明、出院記錄、身份證、就診卡;
2.職工醫保患者:出院診斷證明、出院記錄、身份證、就診卡,或電子醫保憑證,城鎮職工醫保入院證、城鎮職工醫保出院證(紅綠色單據),CT報告單(如有)、核磁共振報告單(如有);
3.意外傷害醫保患者:出院診斷證明、出院記錄、身份證、就診卡、意外傷害公示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