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期信用證 (Usance L/C)遠期信用證是指開證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證的單據時,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義務的信用證。 遠期信用證主要包括承兌信用證(Acceptance L/C)和延期付款信用證(Deferred Payment L/C)。
信用證只限于轉賬結算,不得支取現金。國內信用證的優勢:對買方:支付;約束賣方履約行為;避免資金提前占用;增加融資渠道;對賣方:確保合同的履行和交易的;便于控制貨權;便于融資;減少應收帳款;消除拖欠,降低支付風險。
議付 (1)受益人按信用證規定,將單據連同向信用證規定的付款人開出的即期或延期匯票送交議付銀行。 (2)議付銀行審核單據與信用證規定相符后,可買入單據和匯票。 (3)該議付銀行如非開證行,則以事先議定的形式將單據和匯票交開證行索賠。
延期付款 (1)受益人把單據送交承擔延期付款的銀行。 (2)銀行審核單據與信用證條款相符后,依據信用證所能確定的到期日付款。 (3)該銀行如不是開證行的話,以事先議定的方式將單據寄交開證行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