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病歷既是確定診斷、進行、落實預防措施的資料,又是醫務人員診治疾病水平評估的依據,也是患者再次患病時診斷與的重要參考資料。通過臨床病歷回顧,可以從中汲取經驗、教訓,改進工作,提高醫療質量。
“重大疾病休息時間長一些。在很多情況下,當事人一開始確實有住院,確實有基礎材料。病假條一般不是一次開很長時間,而是后期不斷接續。”楊宏營說,休假期限如果過長產生爭議,可以做鑒定。不過,鑒定的不是病假條的真假,而是當事人的傷情,用傷情判斷合理的休息時間是多久。
“一般而言,律師很少會否認病假條的真實性。”楊宏營說,律師可以去醫院查詢掛號、就診記錄,以驗證病假條的真假,但實踐中很少這么做。原因是,并不是所有醫院都會配合。
假病假條上簽名的醫生“周某某”,經查詢,確實在記者就診的醫院工作,但“一直從事皮膚性病科臨床工作”,而記者當時看的是耳鼻喉科。 醫院開出的病假條上,醫院標志和醫生簽名看起來都有“像素低、不清晰”的感覺,但在假病假條上,這兩項特別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