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大多數銀行都開設了“轉按揭”業務,如果買房人和賣房人在同一家銀行貸款,可以很輕松地完成貸款轉移。即使不在同一家銀行貸款,由擔保公司介入的擔保函也能促成貸款轉移,上下家的交易也顯得流暢。“資”的主要發揮空間在一些投機客身上,他們想縮短房產交易時間以及貸款發放的等待期,于是寧愿付出多一點的成本實現資金快速流動。如今,隨著一年內“轉按揭”停止,一年外“轉按揭”業務已名存實亡,這種“墊資”業務便趁虛而入,開始成為房地產交易中的常用手段。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如果一套價值200萬元的房子還有100萬元的貸款未還,而下家的首付款只有80萬元,那么上家有20萬元的貸款空缺無法還清。上家要有20萬元的現金也就罷了,如果沒有,這次交易很有可能無法完成,因為只有貸款付清,并辦理房地產抵押權注銷登記后,才能與下家共同申請轉移登記,辦理小產證。于是這20萬元成為“墊資”的業務來源。
無論是銀行還是法律界,有關專業人士都提醒房產交易雙方在使用這種“墊資”工具時須萬分慎重。由于缺少了擔保公司和銀行的介入,這一交易過程風險重重。
過去的“轉按揭”,主要是債務人的變更,即在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期內,因借款人轉讓已抵押給銀行的抵押房產,貸款銀行向購買該抵押房產的購房人(下家)發放貸款,同時,原借款人通過售房款歸還貸款。這一切過程都由銀行操作,買賣雙方的風險都比較小。
企業續貸:借款企業向第三方/中介提出借款,用來墊付即將到期的銀行貸款,成功續貸后,在將貸款還給出借方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