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免體測證明的辦理范圍是因身體原因(身體缺陷、慢性病、心臟病、先天發育不良等疾病)不能參加本年度規定項目測試的學生。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必須是兩年內縣區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證明材料包括病歷或診斷證明,且必須加蓋公章。
做B超檢查前注意事項:
1.心臟超聲:應休息片刻后脫鞋平臥于檢查床上,解開上衣鈕扣,暴露胸部,讓醫生檢查。
2.消化系超聲:探測易受消化道氣體干擾的深部器官時,需空腹檢查或作嚴格的腸道準備。如腹腔的肝、膽、胰的探測前3日禁食牛奶、豆制品、糖類等易于發酵產氣食物,檢查前1天晚吃清淡飲食,當天需空腹禁食、禁水。病人如同時要作胃腸、膽道X線造影及胃鏡檢查時,超聲波檢查應在X線造影前進行,或在上述造影3天后進行。
3.婦科檢查:如檢查盆腔的子宮及其附件、膀胱、等臟器時,檢查前需保留膀胱尿液,可在檢查前2小時飲開水1000毫升左右,檢查前2~4小時不要小便。
4.孕期檢查:懷孕期間應注意不要濫查B超,可能致胎兒畸形。醫院在收取這些費用后,有責任、有義務告訴孕婦及家人,待產小孩除了衛生部要求必須檢出的畸形之外,到底還存在哪些缺陷。對這些缺陷,若醫院沒有檢查出,或者沒有履行告知義務,醫院就是失職,就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要是在做完B超的前提之下,使孩子出生后醫院才告訴耳朵等部位有缺陷,則對生育者來說是一種極大的傷害。
5.眼:檢查時將被檢眼閉合,非受檢眼平視天花板,下頜微微上翹,使瞳孔位于中心位置。檢查中不要揉眼,以免檢查用的油性液體流入眼內,損傷眼睛。
住院病歷主要由以下內容構成:體溫單、醫囑單、入院記錄、病程記錄、術前討論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麻醉術前訪視記錄、手術核查記錄、手術清點記錄、麻醉記錄、手術記錄、麻醉術后訪視記錄、術后病程記錄、病重(病危)患者護理記錄、出院記錄、死亡記錄、輸血知情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同意書、會診記錄、病危(重)通知書、病理資料、輔助檢查報告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
疾病診斷證明出具辦法
為了方便病人就醫,在保障病人隱私的同時提高服務效率,規范疾病診斷證明書等證明材料的開具,特作如下規定:
一、患者門診、住院病人疾病診斷證明書開具后應3日內在門診服務臺蓋章(包括門診休息一個月以上的假條)
二、門診病人就醫完成后需要出具疾病診斷證明的,醫師應當核實病人身份寫疾病診斷證明。一個月以上的假條需有科主任簽字并蓋章確認。門診服務臺應核對疾病診斷證明書和門診病歷及有效身份證明(駕照、等)后,在門診就診病歷和疾病診斷證明書上蓋騎縫章。門診醫師應當主動提醒患者及時復診,開具疾病診斷證明并蓋章。
三、原則上不同意補疾病診斷證明,尤其是假條,特殊情況下,確需補病假條時應注意:
1.患者就診補假時,診治醫師必須在門診病歷上寫清楚病情、休假等情況;
2.補病假條時,病假條上日期為此次來院就診日期,建議休假時間應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