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學原則上在每學期開學后周內辦理,休學以一年為期。
1、學生因病或因事確需休學,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附相關證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級甲等醫院(一般縣級以上醫院都屬于三甲醫院)診斷證明書,無診斷證明書或無蓋章者無效;
2、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輔導員,輔導員核實情況,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3、如因病休學,學生需將材料交至校衛生科,衛生科對學生病情進行核實;
4、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5、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學生處,學生處處長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6、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教務處學籍管理科,教務處處務會討。
7、具體因地域校方不同而另議
1.具有醫師及以上職稱且具備權的臨床醫生,具有開放病假條的權利。
2.醫生只能給親自診治的病人開具病假條,經醫務科加蓋公章方有效。
3.一般門診病人假條時間不超過7天,持續時間也不超過7天,連續休假不超過30天。
4.住院病人出院后,對短期內難以康復的嚴重疾病,可一次休假3-6個月。
在大學生活中,體能測試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由于種種原因,部分同學可能無法正常參加體能測試。這時,就需要申請免測證明。申請者需了解免測證明的具體要求,并前往醫院進行相關門診的診斷,獲取醫生出具的證明,填寫免于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申請表,并提交給學校的教務處或體育部門進行審核。成功申請到免測證明后,即可免于參加體能測試。
盡早準備。申請免測證明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建議提前開始準備,以免錯過體能測試的截止日期。
與學校保持溝通。在申請過程中,如果有任何疑問或遇到困難,建議及時與學校的教務處或體育部門聯系,獲取幫助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