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費用醫保報銷需要的材料:
1、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的,須同時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參保人原件及復印件,無的參保人,提供本人銀行存折(卡)原件及復印件;
3、收費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4、住院費用明細清單(注意:不是每日費用清單);
5、出院小結或出院記錄,如果出院小結手寫在病歷的要復印出院小結和病歷封面;
6、疾病診斷證明書(死亡的,須提供死亡證明書);
7、未成年人同時要提供戶口簿(復印件),監護人身份證,生育或終止妊娠的還需提供計生部門的相關證明(結婚證和準生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8、如在市外就醫已辦理備案的,需帶轉院(診)申請表或醫療保險非定點醫療機構申請表,在外地長期居住的須提供居住地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
農村五保戶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有效證件,交通意外要提供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認定書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骨折的要附加陳述受傷過程。
醫院病假單
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___,因患______病,需休息______天,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請貴單位給予配合。
醫師:
XX醫院(蓋章)
年月日
(無醫師簽名、醫院蓋章無效)
疾病診斷證明出具辦法
為了方便病人就醫,在保障病人隱私的同時提高服務效率,規范疾病診斷證明書等證明材料的開具,特作如下規定:
一、患者門診、住院病人疾病診斷證明書開具后應3日內在門診服務臺蓋章(包括門診休息一個月以上的假條)
二、門診病人就醫完成后需要出具疾病診斷證明的,醫師應當核實病人身份寫疾病診斷證明。一個月以上的假條需有科主任簽字并蓋章確認。門診服務臺應核對疾病診斷證明書和門診病歷及有效身份證明(駕照、等)后,在門診就診病歷和疾病診斷證明書上蓋騎縫章。門診醫師應當主動提醒患者及時復診,開具疾病診斷證明并蓋章。
三、原則上不同意補疾病診斷證明,尤其是假條,特殊情況下,確需補病假條時應注意:
1.患者就診補假時,診治醫師必須在門診病歷上寫清楚病情、休假等情況;
2.補病假條時,病假條上日期為此次來院就診日期,建議休假時間應注明。
醫院一般可以開具以下診斷證明書:
1. 急性疾病:如急性胃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
2. 慢性疾病:如高血壓、糖尿病、類風濕關節炎等。
3. 傳染病:如流感、肝炎、結核等。
4. 腫瘤疾病:如肺癌、乳腺癌、結腸癌等。
5. 外傷:如骨折、、創傷等。
6. 手術:如闌尾炎手術、剖腹產等。
7. 產假、病假等:需要提供合法的用途。
不同的醫院和地區可能對開具診斷證明書的病種有所不同,具體情況可以咨詢當地醫院或相關部門了解。在申請診斷證明書時,需要提供相關的病歷資料和身份證明,同時需要說明診斷證明書的用途,確保合法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