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是一種歷史悠久、在世界范圍內廣泛存在的民間金融活動,主要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相互之間,以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為標的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不屬民間借貸范疇之列。
1.民間借貸關系的存在,由出借人舉證證明
出借人應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其他證據。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債權憑證上沒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稱時,一般可推定其與債務人之間存在民間借貸關系。如被告要否定未載明債權人姓名或名稱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過簡單否認的形式,而必須采用有事實依據的抗辯形式。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經審查現有證據無法確認借貸行為、借貸金額、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實,人民法院對其主張的事實不予認定。
2.借款是否實際交付給被告及借款數額由原告舉證
3.借款是否償還及償還數額、時間等由被告舉證
4.被告提出民間借貸關系的,由被告負擔舉證責任
原告以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為依據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依據基礎法律關系提出抗辯或者反訴,并提供證據證明債權糾紛非民間借貸行為引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當事人通過調解、和解或者清算達成的債權債務協議,不適用前述規定。
5.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企業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出借人、企業或者其股東能夠證明所借款項用于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個人使用,出借人請求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列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個人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所借款項用于企業生產經營,出借人請求企業與個人共同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個人借款的條件:
1.借款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復印件。
2.借款人需要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如工資流水或經營收入等證明。
3.借款人需要具備還款能力,如財務狀況良好、信用記錄良好等。
4.借款人需要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合同,明確借款金額、利率和還款期限等。
私人借款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年齡、民事行為能力、收入能力、質押物或擔保人、個人信用記錄等。借款人還需符合出借人規定的其他合理條件。申請人的信用記錄、收入穩定性和還款意愿都是重要考慮因素。在私人借款過程中,借款人應保留交易記錄和相關憑證,確保借貸交易的合法性和性。
1.無抵押無擔保貸款的介紹
無抵押無擔保貸款,又稱為無擔保貸款或信用貸款,主要面向有穩定收入來源的個人發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或擔保,只需提供身份證明、收入證明、住址證明等材料向金融機構申請。根據個人的信用情況來發放貸款,利率一般略高于有抵押貸款。客戶可以根據個人情況選擇貸款年限,并簽訂合同。
2.無抵押無擔保貸款的合法性
在申請無抵押無擔保貸款時,一定要到正規合法的銀行金融機構或其他可以發放貸款的機構。申請辦理需滿足無抵押信用貸款的基本條件,以及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借款人和貸款機構之間需要簽訂借款合同,明確借款種類、借款金額、利率、借款期限和還款方式等關鍵信息。因此,合法的無抵押無擔保貸款是合法存在的。
3.注意非法放貸組織的存在
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們急于借款的心理,進行非法的放款活動。他們打著“無抵押、無擔保、放款快、利息低”的幌子吸引借款人,終卻騙取利益,給借款人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因此,借款人在申請無抵押無擔保貸款時一定要保持警惕,選擇正規合法的金融機構。
4.利率可能較高
一般來說,無抵押無擔保貸款的利率相對較高。因為這種貸款與傳統抵押貸款相比,風險較大,金融機構的風險成本也相應增加,導致利率上浮。但具體利率高低還需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所選擇的金融機構以及市場競爭狀況等因素來決定。借款人在選擇貸款時應綜合考慮利率、還款期限等因素,選擇適合自己經濟狀況的貸款產品。
5.借款人須保持警惕
借款人在申請無抵押無擔保貸款時,務必要選擇正規合法的金融機構,避免被不法分子欺騙。借款前應詳細了解借款合同的內容,特別是關于利率、還款方式以及可能的違約責任等條款。如果遇到不合理的要求或合同內容存在疑問,借款人可以咨詢相關的法律專家或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