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歷是醫生記錄病人診療過程和方案的重要文書,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1. 作為醫療服務合同的依據:病歷是醫生和病人之間的醫療服務合同的重要依據。病歷中記錄了醫生對病人的診斷和方案,對于醫療服務的合法性和合規性具有重要的證明作用。 2. 作為司法鑒定的證據:病歷可以作為司法鑒定的重要證據,如醫療事故鑒定、傷殘鑒定等。病歷中的診斷和記錄可以反映事實情況,對于事故責任的判定和賠償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 3. 作為醫療糾紛處理的依據:病歷是醫療糾紛處理的重要依據。在醫療糾紛的處理中,病歷可以用于證明診療過程和方案的合法性和合規性,對于糾紛的調解和處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4. 作為醫學研究的數據來源:病歷是醫學研究的重要數據來源。在醫學研究中,病歷中的數據和信息可以用于分析疾病的發病機制、研究方案等,對于醫學研究的推進和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病歷是醫療服務中不可或缺的,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在醫療服務過程中,醫生和病人應當認真記錄和保管病歷,確保其真實、準確、完整。同時,病人和醫生都應當了解病歷的法律意義和作用,妥善處理和利用病歷,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醫院收費票據解釋 (1)個人賬戶支付:按政策規定用個人賬戶支付參保人的醫療費用。 (2)個人現金支付:個人通過現金、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渠道支付的金額。 (3)個人自付:患者本次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中由個人負擔的屬于基本醫療保險目錄范圍內自付部分的金額;開展按病種、病組、床日等打包付費方式且由患者定額付費的費用。個人自付=自付一+自付二。該項為個人所得稅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項。 (4)個人自費:患者本次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中按照有關規定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目錄范圍而全部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5)自付一:醫保范圍內按比例計算個人應負擔的金額,其中包括起付金額和超年度大額封頂金額。 (6)起付金額:指本次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中起付線以下的醫保范圍內金額。 (7)超封頂金額:指本次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中年度封頂線以上的醫保范圍內金額。 (8)自付二:指醫療保險范圍內的有自付類的藥品、檢查和材料,其中需個人先行負擔的部分。
尿常規檢查酮體陽性多見于空腹、饑餓狀態下脂肪代謝物引起。血糖正常的受檢者如果出現尿糖陽性,需考慮是否腎小管重吸收能力有問題。尿蛋白陽性常見于精神緊張、劇烈運動、急性腎小球腎炎、糖尿病腎病等。尿膽原和膽紅素陽性與膽紅素代謝相關,但還可能與一些血液系統疾病有關,不一定代表肝臟疾病。因此要和血液指標及腹部超聲結合起來看。
病假,是指員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到醫院去進行檢查,看病,而向領導或者單位,申請的假期,企業應該根據勞動者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假期,被稱之為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