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保函
又稱還款擔保,是指向工程業主(受益人)保證,如申請人未能履約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規定使用預付款時,則銀行負責返還擔保函規定金額(或未還部分)的預付款。預付款擔保的擔保金額不應超過承包人收到的工程預付款總額。
獨立性保函一般都要明確擔保人的責任是不可撤銷的、無條件的和見索即付的。保函一經開出,未經受益人同意,不能修改或解除其所承擔的保函項下的義務;保函項下的賠付只取決于保函本身,而不取決于保函以外的交易事項,銀行收到受益人的索賠要求后應立即予以賠付規定的金額。見索即付保函就是獨立性保函的典型代表。
農民工工資保函
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是指銀行應申請人的要求,向主管單位或工程業主保證,如承包方、建筑施工方或其他用工方不按約定支付農民工工資,按主管單位或工程業主的索賠予以賠償的保證承諾。
售電保函是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憑證,主要是由擔保人為售電企業向電網出具的保證售電企業按照交易中心出具的結算依據,及時、足額與電網企業結算相關費用的文件。售電保函的特點包括擔保作用、擔保期限、擔保額度和擔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