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限額是銀行對借款人規定的無擔保貸款的限額。信貸限額的有效期限通常為1年,但根據情況也可展期1年。一般講,企業在批準的信貸限額內,可隨時使用銀行借款。但是,銀行并不承擔必須提供全部信貸限額的義務。如果企業信譽惡化,即使銀行曾同意按信貸限額提供貸款,也可能得不到借款。這時,銀行不會承擔法律責任。
周轉信貸協定是銀行具有法律義務地承諾提供不超過某一限額的貸款協定。在協定的有效期內,只要企業的借款總額未超過限額,銀行必須滿足企業任何時候提出的借款要求。企業享用周轉信貸協定,通常要對貸款限額的未使用部分付給銀行一筆承諾費。
銀行向財務風險較大的企業發放貸款,有時需要有抵押品擔保,以減少自己蒙受損失的風險。短期借款的抵押品經常是借款企業的應收賬款、存貨、股票、債券等。銀行接受抵押品后,將根據抵押品的價值決定貸款金額。—船為抵押品面值的30%至90%。這一比例的高低,取決于抵押品的變現能力和銀行的風險偏好。因此,抵押借款的成本通常高于非抵押借款。企業向貸款人提供抵押品,會限制其財產的使用和將來的借款能力。
不管是短期借款還是長期借款,相關法律中對借款的期限都是作出了規定的。實踐中并不是所有企業都是可以進行短期借款的,這需要具備相應的條件才行,滿足條件就可以了。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