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限額是銀行對借款人規定的無擔保貸款的限額。信貸限額的有效期限通常為1年,但根據情況也可展期1年。一般講,企業在批準的信貸限額內,可隨時使用銀行借款。但是,銀行并不承擔必須提供全部信貸限額的義務。如果企業信譽惡化,即使銀行曾同意按信貸限額提供貸款,也可能得不到借款。這時,銀行不會承擔法律責任。
補償性余額是銀行要求借款企業在銀行中保持按貸款限額或實際借用額一定百分比(一般為10%至20%)計算的存款余額。從銀行的角度講。補償性余額可降低貸款風險,補償遭受的貸款損失。對于借款企業來講,補償性余額則提高了借款的實際利率。
在借貸過程中,出借人應盡可能要求借款人提供必要擔保,簽訂擔保合同,使債權風險盡可能降至。可以采取保證人保證、不動產抵押或動產和權利質押等擔保方式有效避免風險。借款人提供保證人擔保的,保證人要有正式工作單位,且應書寫保證條款;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的,一般應要求為房產等不動產擔保并進行相應抵押登記。未經登記的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說未經抵押登記或質押登記,出借人的合法權益有可能得不到有效保障。
借錢的借條怎么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