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單位所有的房產設定抵押的:
⑴企業營業執照;
⑵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需經公證);
⑶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證;
⑷《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⑸抵押當事人雙方簽訂的抵押合同(需經公證);
⑹房屋價值評估報告或由銀行出具的價值資料;
⑺經主管部門批準、抵押人同意辦理的“房屋抵押申請表”;
⑻登記機關需要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以個人所有房產設定抵押的:
⑴抵押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
⑵抵押當事人雙方簽訂的抵押合同(需經公證);
⑶《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共有房屋必須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書及《共有權保持證》);
⑷第三人提供擔保的,須提交“擔保承諾書”;
⑸房屋價值評估報告或價值資料;
⑹抵押人同意辦理的“房屋抵押申請表”;
⑺委托他人辦理的,必須提交公證的“委托書”。
①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法人以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房地產抵押的,應當符合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
②以集體所有制企業的房產抵押的,必須經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所形成的職代會決議須經公證,并報上級主管機關備案。
房產抵押貸款是以房產為抵押物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申請的貸款,具有額度高、利率低、期限長、還款方式靈活等優勢。借款人需注意評估房產價值、了解合同條款和還款能力。在我國,房產抵押貸款已成為常見貸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