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為更好地支持“三農”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增加貸款種類,保證貸款。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條 抵押貸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時,愿以自有或第三人財產作保證的一種貸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時公司有權處理其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辦理抵押貸款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抵押貸款合同。
第三條 抵押物的范圍:符合法律規定的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筑物、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
以享受國家優惠政策購買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額以抵押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為限;有經營期限的企業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過其經營期限;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以房屋作抵押的應將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房屋抵押貸款與房屋按揭貸款的區別
1.成本不同:主要是利率方面對于按揭貸款,就是商業貸款,又叫個人住房貸款。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利率都是執行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以前做買房按揭貸款利率還有折扣,由于當今政策緊,額度少,利率不降反升利率上浮。但是按揭的上浮低于抵押的上浮。
2.法律關系的主體不同:抵押關系中,若債務人即抵押人,則只有兩個法律關系主體即抵押權人和抵押人。而按揭關系中,少應有三個法律關系主體,即按揭人(銀行)、按揭人(買方)、第三人(原房屋所有人)。
3.先期條件不同:借款人要向銀行申請房屋抵押貸款,是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抵押貸款用途可用以購房、也可以用作其他用途。而按揭貸款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卻只能用以購房。
抵押與無抵押
一、從貸款性質上來講,無抵押貸款屬于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屬于保證(或擔保)貸款;
二、從貸款利率上來講,無抵押貸款的利率會遠遠高于抵押貸款的利率。一般利率會是抵押貸款2-3倍。
三、從貸款年限上講,無抵押貸款的年限比較短,一般不會超過3年。抵押貸款年限可長、可短,可以是一年的,也可以長至20年。還款壓力較小。
四、從貸款金額來講:無抵押貸款金額一般都比較小,它是根據貸款人的工資、流水、負債等來進行評判的。從而決定貸款金額。
抵押貸款主要是根據抵押物的價值來確定貸款金額,如果貸款金額比較大,還要考量貸款人的還款能力。
五、從貸款發放的時間來講,無抵押貸款貸款審批時間較短,一般3-5天就能拿到貸款;抵押貸款從審批---抵押登記---放款,需要2-3周的時間。
質押和抵押的區別
(1)提供的擔保物品不一樣。抵押的擔保物通常為不動產(比如:土地、房屋)、特別動產(車、船等);質押則以動產為主(比如:存款單、債券)。
(2)占管形態不一樣。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管形態,仍由抵押人負責抵押物的保管;質押改變了質押物的占管形態,由質權人負責對質押物進行保管。例如:我抵押了我的房產,但該房產仍由我占有并保管。若我質押了存款單,該存款單則由債權人占有并保管。
(3)抵押只有單純的擔保效力,而質押中質權人既支配質物,又能體現留置效力。
(4)處置權不同。若債務人無法按時償還債務,債權人對抵押物不具有直接處置權,需要與抵押人協商或通過上訴由法院判決后完成抵押物的處置;而對質押物的處置不需要經過協商或法院判決,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債權人就可以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