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函的風險源于承包人的違約行為,所以承包人防范的措施重點應該是認真履行合同義務并保留履約證據,防止違約行為發(fā)生。保留履約證據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承包人應采用書面形式與發(fā)包人、監(jiān)理工程師溝通;其次所有涉及書面的文件必須履行簽字確認程序。這里包含兩個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是簽字的人必須是合同中指定的發(fā)包人代表或項目監(jiān)理工程師;
二是簽寫的時間必須是事件發(fā)生當時的時間,而不是簽字當天的時間;第三承包人必須熟記合同中規(guī)定的時間限制,并認真執(zhí)行。
履約保證金是買賣雙方確保履約的一種財力擔保。期貨市場的交易者在進行交易時必須存入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數額由提供合約交易的交易所制定,其金額通常為合約總值的5-15%,當然,經紀商或委托經紀商還會自選制定額外保證金,這種額外保證金數額不會低于交易所規(guī)定的水平。另外,保證金水平還受市場交易風險大小所影響,在波動較大的市場中通常要付較多的保證金。同時,對套期保值和投機交易的保證金要也有所不同,一般前者所收保證金相對低些。保證金又分為初始保證金和追加保證金。初始保證金是交易者按規(guī)定在交易前交納的保證金。因價格變化,交易者所受的帳面損失從保證金中扣除,從而引起保證金下降,當降至保證金下限時(交易所一般者規(guī)定有保證金下限),經紀有就要求該交易者再交一部分保證金,以便使帳戶達到初始保證金的水平,這個追加的部分,就叫做追加保證金。
招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guī)定出中標單位提交履約保證金時,此項條款方為有效,如果在招標書中沒有明確規(guī)定,在中標后不得追加。這就維護了招標中要約的真實性和投標人的權益,工程招標人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 選擇對該項工程是否投標。因此,履約保證金具有選擇性。
履約保證金的比例是有規(guī)定的,其比例為工程造價的5% ~10% ,具體執(zhí)行比例由招標方根據工程造價情況確定,一般情況是工程造價越高比例應該越低,因此具有相對的固定性,招標人不能漫天要價,必須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