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擔保的資料清單: 1、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投標擔保書申請及董事會決議; 2、投標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正副本)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4、資質證書復印件; 5、投標人近三年的業績證明、證書復印件; 6、投標人近兩年的財務報表及季、月報表; 7、投標人簡介、公司章程、驗資報告承包商履約擔保。
預留金保函: 又稱留滯金擔保,是指應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向工程業主(受益人)保證,在承包方(申請人)提前支取合同價款中尾欠部分款項而不能按期歸還時,由銀行負責返還擔保函規定金額的預留金款項。通常為合同價款的5%-10%。
質量與維修保函: 是指應供貨方或承建人申請,向買方或業主保證,如貨物或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而賣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約更換或修理時,按買方或業主的索賠予以賠償。
投標保函: 主要用于國際投標與招標業務,通常是招標人要求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條件之一。銀行(擔保人)應投標人(申請人)的申請,開立的以招標人為受益人的保函,保證投標人在開標之前不中途撤銷投標、不片面修改投標條件或中標后不拒絕簽約、不拒絕交納履行保證金或提供銀行的履約保函,否則銀行將支付給招標人一定的金額作為賠償。其目的在于表明投標人的誠意與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