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的格式內容
銀行保函的內容根據交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1、基本欄目
包括:中聯銀融資擔保 保函的編號,開立日期,各當事人的名稱、地址,有關交易或項目的名稱,有關合同或標書的編號和訂約或簽發日期等。
2、責任條款
即開立保函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在保函中承諾的責任條款,這是構成銀行保函的主體。
3、保證金額
是開立保函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所承擔責任的金額,可以是一個具體的金額,也可以是合同有關金額的某個百分率。如果擔保人可以按委托人履行合同的程度減免責任,則必須作出具體說明。
4、有效期
即遲的索賠日期,或稱到期日,它既可以是一個具體的日期,也可以是在某一行為或某一事件發生后的一個時期到期。例如:在交貨后三個月或六個月、工程結束后30天等。
5、索賠方式
即索賠條件。是指受益人在任何情況下可向開立保函的銀行提出索賠。對此,國際上有兩種不同的處理方法:一種是無條件的或稱“見索賠償”保函;另一種是有條件的保函。索賠形式一般為見索即賠。
銀行保函手續費
各個銀行收費標準不同 ,具體就要依據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 。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保函的開具一定程度上能對履約方是一個經濟保障,因為通常有些工程前期投入非常大的人力、財力,但是假如中間遇到負責人跑路或者各種變故,保函能為他們挽回一定的經濟補償。銀行保函的手續費會因銀行而有所不同,當然不用種類的業務收費也不一,要根據實際判斷。
保函又稱“擔保”,是銀行應申請人的要求向受益人開出的、保證申請人或被擔保人履行與受益人簽定的合同項下義務的書面承諾。
保函的種類很多,用途十分廣泛,可適用于商品、勞務、技術貿易,工程項目承包、承建,物資進出口報關,向金融機構融資,大型成套設備租賃,訴訟保全,各種合同義務的履行等領域。
質量與維修保函
是指應供貨方或承建人申請,向買方或業主保證,如貨物或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而賣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約更換或修理時,按買方或業主的索賠予以賠償。
留置金保函
是指部分進口貿易中,按合同規定對進口方尚未償付的一小部分貨款(即留置金),應出口方的要求,由進口方向銀行申請開立的留置金償付保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