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初的內科醫生淳于意,是我國早發明和使用病歷的醫生。淳于意勤奮好學,熱心鉆研醫術,從名師公孫光學得“妙方”、“方案”,并從公乘陽慶學得黃帝、扁鵲的脈書和五色診斷方法,醫術日漸精深。在長期的行醫的過程中,他深深感到:病人的主訴,如果沒有記錄而光靠醫生記憶是不行的(由于醫生記憶不準,常常會給帶來困難)。淳于意想到了一個好辦法——在就醫中,把病人的姓名、地址、病癥、、診療日期等一一詳細記錄下來;同時,把的和死亡的病例也詳細記錄。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淳于意感到這樣做對于診斷和都有益處。而這種記錄被淳于意稱為“診籍”。后來,不少醫生爭相仿效,由于是專門記錄病人病史的,所以醫生稱之為“病歷”。
早在公元前6世紀,自古希臘阿戈利斯灣的東海岸伯羅奔尼撒半島的一個村子里,矗立著一尊醫神阿克勒庇俄斯神像,這里幾乎每天都有不少病人前來頂禮膜拜,祈禱自己的病早日得到根治。為此,廟內的祭司們便專門騰出一間房子來,為這些虔誠的病人治病,并將每個病人的病情、癥狀、結果一一記錄在案,作為個人病歷妥善保管起來。這就是世界上早的病歷。
既往史:既往史是指患者本次發病以前的健康及疾病情況,特別是與現病有密切關系的疾病,按時間先后記錄。其內容主要包括:(1)既往一般健康狀況。(2)有無患過傳染病、地方病和其他疾病,發病日期及診療情況。對患者以前所患的疾病,診斷肯定者可用病名,但應加引號;對診斷不肯定者,簡述其癥狀。(3)有無預防接種、外傷、手術史,以及、食物和其他接觸物過敏史等 .
家族史:(1)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健康情況,有無與患者同樣的疾病,有無與遺傳有關的疾病。死亡者應注明死因及時間。(2)對家族性遺傳性疾病需問明兩系Ⅲ級親屬的健康和疾病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