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歷發展簡史:
公元前6世紀,古希臘。通過病人拜神像祈禱治病,廟內的祭司們將診治的每個病人的病情、癥狀、結果一一記錄在案,作為個人病歷妥善保管起來。
公元前5世紀希波克拉底就提倡病歷需實現兩個目標:反映疾病過程、指出疾病的可能原因;著重疾病的描述。
19世紀初,隨著聽診器的發明及其他醫療儀器的發展,擴展了醫生的感官,從而病歷也從病人或家屬的敘述擴展到醫生、護士的發現。
20世紀60年代,Weed改進了病歷的結構,他提出以問題為中心的病歷結構SOAP。
S(Subjective):即主觀性資料,包括患者的主訴、病史、過敏史、藥品不良反應史、既往用藥史等;
O(Objective):即客觀性資料,包括患者的生命體征、臨床各種生化檢驗值、影像學檢查結果、血、尿及糞培養結果、血藥濃度監測值等;
A(Assessment):即臨床診斷以及對過程的分析與評價;
P(Plan):即方案,包括選擇具體的藥品名稱、給藥劑量、給藥途徑、給藥時間間隔、療程以及用藥指導的相關建議。
(備注:發現一個有意思的巧合:與醫學的發展史是關聯起來的。)
入院病史的收集:詢問病史時要對患者熱情、關心、認真負責,取得患者的信任和協作,詢問時既要又要抓住重點;應實事求是,避免主觀臆測和先入為主。當病人敘述不清或為了獲得必要的病歷資料時,可進行啟發,但切忌主觀片面和暗示。
生命體征:體溫(T)(C)、脈率(P)(次/min)、呼吸頻率(R)(次/min)、血壓(BP)(kPa )。
一般情況:發育(正常與異常),營養(良好、中等、不良),體位(自主、被動、強迫或輾轉不安),步態,面容與表情(急性或慢性病容、表情痛苦、憂慮、恐懼、安靜),神志(清晰、模糊、昏睡、昏迷),能否與醫師合作。
皮膚及粘膜:顏色(潮紅、發紺、蒼白、黃染、色素沉著),溫度,濕度,彈性,有無水腫、皮疹、淤點淤斑、皮下結節或腫塊、蜘蛛痣、潰瘍及,毛發分布情況等;如有,應記述部位,范圍(大小)及形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