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小值就是借款人可貸數額。
按房屋價格計算公式
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房或私產住房。
職工家庭(包括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購買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銷售經濟適用住房或私產住房),且所購住房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應支付不低于所購住房價款20%的首付款,貸款額度不高于所購住房價款的80%;所購住房建筑面積超過90平方米,應支付不低于所購住房價款30%的首付款,貸款額度不高于所購住房價款的70%。
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應支付不低于所購住房價款50%的首付款,貸款額度不高于所購住房價款的50%。
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發(fā)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購買私產住房的,房屋價格和評估價格不一致時,取二者低值核定額度。
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貸款額度還應不高于所購住房全部價款與房屋補償金的差價。
具體的貸款額度金額還要同時考慮單筆貸款額度、可貸款額度、首付款和信用等級。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是如何規(guī)定的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并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乘以單位繳存比例。
單位發(fā)生撤銷、解散或者破產情形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如何確定
單位發(fā)生撤銷、解散或者破產情形的,清算時應當優(yōu)先償還所欠職工住房公積金。具體做法是由清算組按規(guī)定計算出所拖欠職工在職期間的住房公積金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