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診斷證明書的基本內容:患者姓名、年齡、性別、門診號/住院號;診斷名稱;病情介紹(接診時間、主訴、診療經過,療效、目前狀況等出院病人還應注明出院時間);醫生建議(指后續措施,病休、康復建議等);醫生簽名和開具日期。
病假證明,一般去病房、門診、急診開具病假條。病假條開具的具體流程如下:如果在醫院住院養病,那么出院的時候就會有診斷證明書,里面會寫明全休或者半休幾天。后出院辦理好費用后,就能把診斷證明書帶到出入院處蓋醫院的醫療專用章,此時就完成了病假條的開具。
病房的患者都經過一段時間住院,出院時會有一個“診斷證明書”,如果需要在家休養一段時間,在處理這一欄中可以要求醫生寫明休息多長時間,辦理好費用后統一在出入院處蓋醫院的醫療專用章。 門急診是比較常見的,患者因病被送入急診或門診掛號,醫生根據病情需要,填寫一張“診斷證明書”,寫好基本信息和診斷后,會給出方案,其中會寫明全休或者半休幾天。 填好文書后到門診專用窗口出示當日看病的病歷后,工作人員在診斷證明書上加蓋醫療專用章,方為合格有效。
辦休學具體步驟: 1、學生因病或因事確需休學,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附相關證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級甲等醫院(一般縣級以上醫院都屬于三甲醫院)診斷證明書,無診斷證明書或無蓋章者無效。 2、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輔導員,輔導員核實情況,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3、如因病休學,學生需將材料交至校衛生科,衛生科對學生病情進行核實。 4、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5、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學生處,學生處處長簽字表明同意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