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衛醫政發[2010]11號)條明確規定: “病歷是指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文字、符號、圖表、影像、切片等資料的總和,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
2.綜合整理,病歷的定義可歸納為:
①是關于患者疾病發生、 發展、診斷、 情況的系統記錄;
②是醫療活動過程中經過歸納、分析、整理,并按規定的格式和要求書寫的檔案及資料總和;
③并不是過程中的所有資料都是病歷,比如一些臨時性的文件(典型的如:入院須知、輔助檢查申請單。報告單屬于病歷,但病理切片、X線片等不屬于,也不會歸入病案保存);
④病歷在經病案管理人員整理后歸檔到病案室,病歷將轉變為病案;
⑤具備法律效應。
漢文帝時期有個人名叫淳于意,因年輕時做過管理糧倉的小官,人們便稱他為“倉公”。小時候,他家里很窮,他的許多親屬都因有病而無錢醫治,過早的離開了人間。這悲慘的現實啟發了淳于意,他決定自己學醫,來挽救病人的生命。于是,他在管理糧倉之余便四處搜尋,拜求良醫。不久他便成了一名學識淵博,能預知病人生死,擁有許多奇方、古方的醫學家。中國醫學上早的“病歷”就是淳于意首創的。
淳于意是個細心人,在他給人治病診病時,總是把病人的病情和自己診斷處理的方法記下來。當時人們把這稱為“診籍”,現在我們稱它為“病歷”。
漢代歷史學家司馬遷在《史記》中為淳于意作傳時,曾摘要記錄了他的25份病歷,這是我們現在所能見到的古人早的“病歷”。
體格檢查必須認真、仔細,按部位和系統順序進行,既有所側重,又不遺漏陽性體征。對病人態度要和藹、嚴肅,集中思想,手法輕柔,注意病人反應,冷天要注意保暖。對危急病人可先重點檢查,及時進行搶救處理,待病情穩定后再做詳細檢查 ;不要過多搬動,以免加重病情。
生命體征:體溫(T)(C)、脈率(P)(次/min)、呼吸頻率(R)(次/min)、血壓(BP)(kPa )。
一般情況:發育(正常與異常),營養(良好、中等、不良),體位(自主、被動、強迫或輾轉不安),步態,面容與表情(急性或慢性病容、表情痛苦、憂慮、恐懼、安靜),神志(清晰、模糊、昏睡、昏迷),能否與醫師合作。